新疆出臺礦山安全高質量發展意見
煤炭資訊網 2024/6/11 8:44:16 安監動態
日前,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、政府出合《關于推進礦山安全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進一步明確要健全完善礦山安全責任體系,對礦山安全源頭管控、安全基礎、轉型升級、提升保障能力和安全監管執法提出具體要求。
《意見》明確,地(州、市)黨委、政府(行署)對轄區內礦山生產安全負責,對央企下屬企業、災害嚴重煤礦、尾礦庫"頭頂庫"、超深和大班次非煤礦山企業的監管不得下放到縣(市、區);黨政負責人要定期召開專題會議,研究分析和解決礦山安全方面問題,定期對轄區礦山企業進行檢查指導;明確應急管理、發展改革(能源)、自然資源、公安、住房城鄉建設、生態環境、工信、水利、林草、交通運輸、人社、財政、衛健、稅務、市場監管、金融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。
《意見》指出,完善煤炭礦區總體規劃,優先建設大型露天煤礦,加快釋放以煤炭為重點的資源能源優勢產能;依法分類處置長期停產停建礦山,解決礦山"核而不建""占而不采"問題;規范煤礦生產能力管理和核定工作,按照國家規定核增安全優質產能,嚴格災害嚴重煤礦產能核定;加大煤層氣等能源資源勘查開發、礦山重大災害預防與治理技術研發力度,加快實施一批礦山安全類重大科技項目,積極推廣應用礦山安全先進適用技術、工藝、裝備;統籌煤層氣開發與煤礦瓦斯災害治理,推進采煤采氣一體化。
《意見》要求,停止新建產能低于年產90萬噸的煤與瓦斯突出、沖擊地壓、水文地質類型極復雜的煤礦。有效開展礦山隱蔽致災因素普查,實行煤與瓦斯突出、沖擊地壓、水害等重大災害分區管理、超前治理,采取人防、技防、工程防、管理防等綜合措施,推動礦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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